林集章牧师《威斯敏斯德信条》注释
第一章 论圣经
第二章 上帝和三位一体
第三章 上帝永远的定旨意
第四章 论上帝创造之工
第五章 论上帝护理之工
第六章 论人的堕落、罪恶和刑罚
第七章 论上帝与人所立的圣约
第八章 论中保基督
第九章 论意志的自由
第十章 论有效恩召
第十一章 论称义
第十二章 论得儿子的名分
第十三章 论成圣
第十四章 论得救的信心
第十五章 论悔改得生
第十六章 论善行
第十七章 论圣徒的坚忍
第十八章 论蒙恩得救的确信心
第十九章 论上帝的律法
第二十章 论基督徒的自由与良心的自由
第二十一章 论宗教崇拜和安息日
第二十二章 论合乎律法的宣誓和许愿
第二十三章 论国家官员
第二十四章 论婚姻与离婚
第二十五章 论教会
第二十六章 论圣徒相通
第二十七章 论圣礼
第二十八章 论洗礼
第二十九章 论圣餐
第三十章 论教会的劝戒
第三十一章 论教会的总会和会议
第三十二章 论死后的情况和死人复活
第三十三章 论末后的审判
简介自伊利沙白女王一世以来,英国圣公会成为主教制,就是由女王直接委任主教治理地方教会,并在公共崇拜中遗传许多天主教的礼仪,此举引起许多改革的新教徒的不满,这群忠于改革的人就是当时的清教徒。在1643年,查理士(Charles)当政之时(1625-1649),当时议院的议员以清教徒居多,他们期盼以清教徒改革原则重整英国教会,于是在韦斯敏斯德大教堂召开了一个大型的议会,与会人士有121位牧师,30位议院的议员,及8位列席的苏格兰代表。对于教会应采取的体制,人人看法不同,而以赞成长老制者居多;在神学的立场上,大家则一致认同加尔文的观点,否定阿民念派及罗马天主教。
经过三年的讨论,议会于1646年12月完成了《韦斯敏斯德信条》,供日后议院及议会之用。信条的内容完整、精确、简洁、平衡,每一个句子都经过小组的讨论及公开的辩论,参与者阵容之坚强也属罕见。信条于数个月后加入圣经的章节引证,是年六月得到议院的批准。
虽然在英国此信条所获得的公认只到1660年,但它深受清教徒的爱戴,在苏格兰也为议会及议院所接纳;后来随着新大陆的移民而传入北美洲,是在英、美的长老派及北美的公理会与浸信会中最具影响力之信条。
此信条是加尔文神学,清教徒及圣经融合的结晶,共有三十三章,其特色有下列几点:
文中论述的次序为圣经、上帝、世人、基督、拯救、教会及末世,成为现代教义神学分段的先驱。
开宗第一章的圣经论,华腓德(B.B. Warfield)称之为基督教中最完美的圣经论告白。
预定论在此信条中展现成熟的风貌,平衡地教导了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
着重圣约神学,以此解释在历史中神与人的关系。
确认清教徒所强调的得救的确知。
惟独基督
委身教会 效忠基督
顺服教导 依靠供应
接受惩治 参与服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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